流程通常長這樣:你交出去、品質沒到、你忍了兩次、第三次自己接手、事情做完了、你更確定「還是我自己來比較快」。
問題是你收回來的那一刻,也把他學會的唯一機會拿走了。下一次你更不敢放,他更沒機會練,於是你的結論每次都被自己驗證一次。
這個迴圈的出口不在「找到對的人」,在你願意接受多少不完美,以及那個不完美的代價你算過沒有。
具體一點:這件事做到 70 分,實際損失是什麼?如果是「客戶會不爽」,那不能放。
如果是「跟我做的不一樣但結果沒差」,那你收回來的理由不是品質,是不習慣。
這兩者要分開,因為前者要的是把關,後者要的是忍住。